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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拟被命名为省"四好农村路"示范市

2021-06-17 09:33:28  

    6月11日,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《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市名单的公示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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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根据《安徽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<安徽省“十四五”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皖四好路办〔2021〕2号)精神,经市级申请、省级验收,拟命名六安市、宣城市、合肥市等3个市为2021年度安徽省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市。

    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6月11日至6月18日,如有异议,请及时与省推进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0551-63628439。

安徽省推进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6月11日

    

发布者:Aar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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